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摩臣2娱乐保密工作,根據中央對保密工作的新決策新部署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有關規章🧷,結合摩臣2實際,製定本製度🧑🦯。
第二條 摩臣2保密範圍包括教學、科研、公務等活動中產生或承辦的秘密及摩臣2內部事項🈂️🔘。
第三條 摩臣2實行“誰主管🧑🍳、誰負責”,黨政領導人員“以身作則🙆🏻♀️、率先垂範、獎懲分明”的保密工作領導責任製和“歸口管理🤽🏻♀️、分級負責🦹🏻♀️、責任到人”的保密工作崗位責任製。
第四條 各部門(單位)要嚴格執行保密規章製度👩🏻🦯➡️,對師生員工進行保密教育,並做好保密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🧑🎤⛳️。部門(單位)的相關負責人為“保密工作具體責任人”。
第五條 涉密人員界定遵循“先審後用”原則,摩臣2人事處會同校長辦公室、相關部門(單位)依據相關保密規定對擬進入涉密崗位人員進行嚴格崗前審查,並定期組織復審。各部門(單位)應為涉密人員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工作條件,配備必要的保密設施、設備🧑🧒🧒,並嚴格按照相關保密規定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、管理和檢查🧛🏽♂️。
第六條 涉密人員上崗前應經過保密教育培訓🏄🏻👨🏼🦲,掌握保密知識技能🌥,簽訂保密承諾書🤨,嚴格遵守保密規章製度⛹️♀️。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。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,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🤤,不得違反規定就業🚵🏻♀️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摩臣2秘密。
第七條 涉密文件載體及其過程文件🧔🏼♂️、資料的製作🙋♀️、收發🛣、傳遞、使用、復製、保存、維修和銷毀🧑🏻🎤,應遵守相關保密要求,機要文件須由機要工作人員進行專門管理🧑🏼🎄👨🏿🦲。禁止非法復製、記錄、存儲涉密文件🦷;禁止通過普通郵政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涉密載體;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涉密文件內容🤛🏽。
第八條 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使用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,禁止在手機通話中涉及涉密文件內容,嚴禁使用手機存儲🍞🔺、處理、傳輸涉密文件,嚴禁將手機帶入保密部門。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嚴格執行相關保密規定,禁止使用非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處理和傳輸涉密信息📩🏌🏽。
第九條 校內人員在訪問、考察👨🏿🎓、進修😆、講學、出席校外會議、接待境外學者來訪👆🏽、參觀等涉外活動中,均應遵守涉外活動的保密規定🫃,不準攜帶密件𓀓、密品,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時,須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👩⚖️,並妥善保管🤘🏿,不得遺失𓀎。
第十條 部門(單位)或個人如接受校外機構🚄、團體、個人🧑🏼🎄,及其委托的社會調查🧑🏼🔬,須經摩臣2相關主管部門(單位)批準。社會調查不得涉及涉密信息或摩臣2內部事項😜。
第十一條 校園計算機網絡用戶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摩臣2有關規定。
第十二條 教工保密義務
1.教職工未經摩臣2同意🐞,不得泄露👩🏻✈️、公布🙍♀️、發布、出版、轉讓屬於摩臣2的學術、技術、知識產權🧗🏼、管理等包含涉密信息的內容🚣🏽;
2.教職工離職之後十年內,仍對其任職期間接觸、知悉的教學、學術🚾、技術、管理秘密信息,承擔保密義務🤵🏽♀️;
3.教職工在履行職務時,不得擅自使用屬於他人的教學🧴🫵🏻、學術、技術🥈、管理秘密👛,也不得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💷。如因教職工原因導致摩臣2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,教職工應當承擔摩臣2為此支付的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。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教職工的工資報酬中扣除;
4.教職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摩臣2秘密信息的文件、資料👨🏼💻、圖表🧙♂️🤽🏿♂️、筆記、報告☢️⭕️、信件👱🏿、傳真🏌🏻♀️、錄音🧗🏻、影像、磁盤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,均歸摩臣2所有;
5.教職工離職時應主動交回記載著摩臣2涉密信息的一切載體。
第十三條 部門(單位)或個人發現摩臣2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,應立即采取補救、保護措施,並及時向校長辦公室報告。
第十四條 對保守、保護摩臣2秘密做出突出貢獻以及在保密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(單位)和個人,摩臣2按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。
第十五條 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和本製度的,摩臣2視情節輕重,按法律法規和《摩臣2娱乐教職工獎懲規定》等摩臣2規章製度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黨政紀處理🔘;故意或過失泄露涉密信息構成犯罪的,移交上級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同時,依紀依規追究部門(單位)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♨️。
第十六條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👩🏽🏫🍞。